

章節 9.1.加強輻射監測
一旦發生或懷疑發生核事故,當局會加強香港的輻射監測,包括:




章節 9.1.加強輻射監測




於泳灘及魚類養殖區收集海水樣本作測試

增加邊境管制站、批發和零售市場收集食物樣本的數目

章節 9.2.應變措施
撤離
一旦大亞灣發生核事故,政府會考慮撤離大亞灣20公里範圍內的東平洲居民和遊客,以及大鵬灣水域的船隻。

屏蔽

一旦大亞灣發生核事故,視乎當時風向及其他天氣情況,輻射煙羽可迅速飄過有關地區,留在屏蔽所能有效減少輻照。假如遇上惡劣天氣(例如暴雨),未能迅速安排市民疏散,進入屏蔽所也是較理想的做法。當局或會要求市民留在屏蔽所,直至在天氣好轉,適宜進行疏散行動為止。

章節 9.2.應變措施
服用甲狀腺封閉劑

放射性碘是核事故中最常釋放的裂變產物之一。政府已儲存大批甲狀腺封閉劑以作緊急使用用途。如有需要,政府會發出通告和指示。應急響應部門會向特定類別的市民派發甲狀腺封閉劑以供服用。

放射性碘是核事故中最常釋放的裂變產物之一。政府已儲存大批甲狀腺封閉劑以作緊急使用用途。如有需要,政府會發出通告和指示。應急響應部門會向特定類別的市民派發甲狀腺封閉劑以供服用。
飲食防護措施

如有放射性微塵釋出,視乎洩漏放射性物質的水平,暴露於戶外的食物和食水有可能受到污染。當局會密切監測內地和本地的食物、活生食用動物和食水是否受到污染,並在有需要時就部分食物或食水作出適當的公布或限制。

章節 9.2.應變措施
邊境管制措施
據各個國際衞生當局的專業意見,輻射造成的污染有別於傳染病的病原體,通常不易傳播,亦不會隨著時間繁衍,反而會因為放射性衰變和個人採取的基本衞生措施而隨時間顯著遞減。在核電站以外的人和貨物即使受到直接污染,也極不可能隨之「污染」其他人或對其他人構成傷害。故此,一般來說,受輻射污染人士可說是屬於個人的健康風險,而非對社會民眾構成公共衞生的風險。
如有需要,前線部門會採取行動監測到港旅客及貨物的情況。


向受污染人士提供的協助
有需要時,政府亦會設立監察中心,為懷疑受輻射污染人士(如從東平洲撤離的人士)提供協助。如有關人士經檢測後確定受到放射性物質污染,便須進行消除輻射污染程序。更換衣物和使用清潔的紙巾抹拭皮膚,應可消除大部分污染。如未能奏效,可以淋浴除污。
